漳州市龙海区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电竞企鹅直播官网 发布时间:2025-08-06 10:33:27详细信息
2024年6月28日至8月7日,区委巡察一组对区统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11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局党组坚持坚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全力以赴全面组织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巡察是对工作的全面“政治体检”,按期完成巡察整改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巡察反馈后,局党组格外的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巡察反馈意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整改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是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问题做全面梳理,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时限,实行销号管理;三是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处理问题的方法,逐步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督促检查。
党组书记深刻认识到自身在巡察整改中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带头学习研究。深入学习巡察反馈意见,精准把握整改要求,结合实际提出整改思路和措施。二是强化督促检查。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汇报,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督办,对责任落实不力严肃问责。三是推动建章立制。注重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防范风险。
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局党组始终秉持“一岗双责”理念,将统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双管齐下,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健康发展。
一是夯实统计基础。规范完善各项统计工作制度,强化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全力推动统计工作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二是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开展深度统计分析,挖掘数据背后的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趋势,助力决策科学合理。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针对“学研结合不紧密”的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2月26日前,完成情况:完成)
(1)截至2025年2月,共开展主题研讨23次,研讨主题涉及经济体制改革、统计造假、纪律建设等,通过讨论交流、心得分享进一步提升干部学习的热情,强化学习效果。
(2)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主题党日学习计划、三会一课学习计划、支部学习计划安排表,并结合统计实际在做的工作开展学习,截至2025年2月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8次,主题党日活动14次,确保理论学习贯彻推进有力。
(3)2024年12月23日组织全局干部学习区委蹲点调研月成果交流汇报精神,对标对表找差距,针对下乡调研中乡镇、企业提出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梳理,切实推进调研成果转化。
2.针对“个别工作推进不理想”的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2月26日前,完成情况:完成)
(4)根据岗位特点,结合干部工作上的能力表现,已对个别统计专业在全市统计业务工作综合考评中常年位于倒数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并进行了业务衔接与指导。
(5)2025年2月12日,局党组已对有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其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年轻干部的业务指导和培养,为干部队伍建设出谋划策。
(6)根据省局、市局的工作部署及时高效完成社会科技、名录库、能源等专业统计报表上报、审核验收、反馈查询、报告说明等相关工作;截至2024年12月,共撰写论文3篇,其中《龙海区城镇和乡村居民收入差距影响因素分析及对策研究》获漳州市统计局优秀统计课题分析评比三等奖,《龙海船舶修造业发展面临四大“机遇”与“挑战”》被省局网站采用刊载,统计分析信息撰写质量明显提升。
3.针对“统计宣传效果不佳”的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2月26日前,完成情况:完成)
(7)2024年11月4日,组织相关的单位主要领导参加区委常委会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1月15日组织相关的单位主要领导参加区政府常务会议进行有关内容学习,推动领导干部开展统计法治学习,切实强化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日,组织召开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专题会议,全区12个乡(镇、街道、场)和25个相关区直部门分管统计领导、统计人员参加培训学习,通过专题学习进一步明确了乡镇和有关部门应当遵守的统计法律“底线”和不能碰触的统计法律“红线”,起到了良好的学习教育效果,切实增强了依法统计意识。
(8)2024年12月4日,联合国家统计局龙海调查队在锦江影剧院广场开展《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暨“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折页和宣传纪念品等方式,并向群众认真讲解《统计法》修改的背景、重要意义以及主要内容,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解答,进一步了解《统计法》的相关知识,提升新修改《统计法》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4.针对“统计培训成效不佳”的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2月26日前,完成情况:完成情况:完成)
(9)在统计业务培训中,结合统计违法实际案例,进一步增强统计法治意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巡察反馈以来,我局共举办业务培训8场,参加培训1264人次。
(10)截至2025年2月农业农村股人员先后分别到辖区12个乡镇场,召集村级统计员开展面对面培训,就统计业务知识、报表间逻辑、台账规范化进行详细讲解,做好“送课基层、流动课堂”,进一步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
(11)加强企业年报数据审核,夯实企业线上数据上报质量,我局分专业分报表设置审核公式,其中工业财务报表共设置审核公式9条,研发报表共设置审核公式16条,服务业报表共设置审核公式9条。
5.针对“参谋助手作用未充分发挥”的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2月26日前,完成情况:完成)
(12)创新统计数据产品。把握各部门对统计服务的需求,不断丰富《龙海数字一览》、《龙海统计摘要》、《统计年鉴》等统计产品,进一步完善统计数据公开共享机制,截至2025年2月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统计工作动态18篇,统计数据12篇,为社会公众提供及时、优质的统计数据服务。
(13)加大经济运行形势分析研究力度和常态化调研,深入分析发展优势亮点和存在的短板,研究提出针对性强、可操作的对策建议。截至2024年12月共撰写68篇统计信息、37篇统计分析。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战略部署,每月与相关责任单位共同完成经济指标的监测预警,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馈主要经济指标运行走势、企业入规纳统情况等方面的预警信息,更好地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6.针对“统计执法宽松软、法律文书制作不细致、援用处罚条款不完整”的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2月26日前,完成情况:完成)
(14)一是重新梳理执法处罚裁量尺度,明确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福建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相关条款,作为我局今后统计执法处罚裁量标准,确保执法处罚有据可依;二是严格落实相关裁量标准。巡察反馈后,我局对近期的统计违法案件进行了自查,经排查案件中对涉案企业的处罚裁量均严格按照《福建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15)一是加强法律文书制作细致性审核。在文书制作完成后,增加一名审核人员对案卷进行规范整理,确保处罚金额、适用法律条款等信息的前后一致性;二是增加了援用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法律依据,在2024年统计执法案卷文书中均有体现。
7.针对“统战工作仍有不足”的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2月26日前,完成情况:完成)
8.针对“意识形态工作仍有弱项”的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2月26日前,完成情况:完成)
9.针对“保密规章制度不健全”的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2月26日前,完成情况:完成)
(21)据统计工作实际,及时制定工作秘密事项清单。2024年12月,组织开展保密自查工作,制定自查工作方案,对内设机构和个人开展排查,增强保密意识,进一步规范保密工作。
10.针对“涉密人员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2月26日前,完成)
(23)2025年1月20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保密教育宣传片,以案示警,进一步增强保密意识和责任心。今后将严格按照保密工作要求对新进工作人员进行保密谈线.针对“涉密文件、涉密设备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24)通过自查、保密宣传等形式增强保密意识,保密人员加强对收文进行登记管理,增设“签收人、保管人”栏目,进一步完善规范密级文件收文登记台账。发文前及时填写《国家秘密事项确定审核表》,并完整填写定密期限和印发份数。
(25)2025年1月13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股室加强对内、外网机使用管理,每个股室配备安全U盘,统计内网与互联网交叉拷贝数据时严格按规定使用安全U盘。2025年1月1日与计算机信息系统运维服务商签订“信息系统运维护外包保密条款”保密承诺书。
(26)加强与税务、工信等部门联动,认真做好数据对比筛选,对符合入库统计条件的企业(项目),主动靠前服务,实地跟踪指导,现场帮助规范和完善申报材料。2024年我区月度新增纳规通过企业109家,其中工业17家,建筑业7家,房地产2家,贸易业80家,服务业3家。
(27)2025年2月12日,局党组对未积极参加创城活动的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该同志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确保今后积极参与共建活动,助力“城市龙海”建设。
(28)2024年8月30日,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参加区财政局举办的业务培训班,进一步学习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等相关联的内容,提升财务人员专业能力;2025年2月11日,开展勤俭节约理念宣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通过宣传倡导,提升干部职工的节约意识,积极投身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严控机关运行成本,坚决过紧日子。
截至2025年2月,参加区统计局“三重一大”等重要会议共计7次,通过加强沟通交流,了解了相关工作重点和发展变化,动态掌握全局工作情况,持续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30)完善监督机制。
截至2025年2月,通过纪委信访举报平台、开展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收集群众对驻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均尚未收到群众反映关于区统计局相关问题,后续将会继续完善监督信息收集与反馈机制,不断提高驻在单位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31)及时更新干部廉政档案。2024年12月区统计局1名干部调出至龙岩武平县,1名干部退休,已对相关花名册进行更新,并及时更新了涉及职务晋升、岗位调整、受到表彰或处分等重大事件的干部廉政档案信息,全面掌握干部的个人基本信息、工作岗位变动情况、廉政考核结果等内容,确保档案能够实时反映干部的最新廉政状况。
(32)组织人员参加区委组织部举办的“八大专题”培训班,通过相关业务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并根据重新修定的《龙海区统计局新闻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和《信息发布审签单》,严格文书审核校对,提升公文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3)2024年12月,统计执法案卷接受区司法局评审,根据司法局反馈意见对案卷不足之处进行整改。
截至2025年2月,共6次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区司法局业务交流培训活动,提升行政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文书制作和运用能力。16.针对“报告事项不主动”的问题。
(34)2025年1月13日和2月10日,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中国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述责述廉报告中领导干部应当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5)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述责述廉工作中,局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逐一审阅把关,坚决抓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把好审核关。
(36)2024年12月,按照国家统一财务制度规定,严格依照相关流程,将2023年5月处置报废残值收入3990元、2023年1-12月利息收入179.65元,共4169.65元非税收入上缴国库。
(37)财务人员已通过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参加区财政局举办的业务培训等方式,提升业务能力,做到按月编制“现金及银行存款期结单”,完整编制记账凭证。
(38)巡察反馈以来,根据《龙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内交通费和差旅伙食费、住宿费及差旅费补助标准的通知》(龙财行〔2019〕303号)对申请报销的材料进行审核,严格把关报销手续,做到细致审批,进一步规范单位差旅费管理。
(39)2025年2月10日,重新修订《龙海区统计局差旅费管理补充规定》,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龙海市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和《龙海区统计局差旅费管理补充规定》,提升干部职工准确填报差旅报销单据的能力。
(40)2024年11月,在采购人口抽样调查物资过程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工作要求,要求比选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会议材料等。今后将严格按照采购工作要求和流程,做好采购工作,确保报销手续完整合规。
(41)巡察反馈以来,在进行采购过程中,严格执行《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对集中采购项目均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委托集中采购机购进行采购,对分散采购项目严格采用询价或报价法定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并至少对三家供应商报价进行比较,确保了采购过程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效率性。
(42)2025年2月10日,制定《龙海区统计局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规范、操作流程及监督机制,确保合同管理高效、合规及安全。
(43)2025年1月13日,修订完善了《漳州市龙海区统计局财务管理规范》第十一章物资管理,进一步规范调查物资领用流程及报销手续,提高单位物资管理水平。
(44)2025年2月12日,局党组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该同志要加强业务学习,增强采购业务能力,提高管理水平,避免再次出现采购管理不严谨等相关问题。
(45)巡察反馈以来,我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直接将调查补助支付到调查员个人账户,减少大额现金支付,且避免了现金代签现象发生。
(46)2025年1月13日,重新修订完善《漳州市龙海区统计局财务管理规范》第四章收支业务管理,进一步规范财经制度,避免大额提取现金现象发生。
(47)2025年2月12日,局党组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要求该同志要提高认识,加强业务学习,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断提高财务管理能力。
(48)2024年12月30日,根据“三重一大”重要事项范围和决策程序,重新修订《龙海区统计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党组会与局务会权责边界。
(49)2025年1月13日,组织学习《中国党组工作条例》,全面厘清党组议事规则,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度,执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会议指定专人记录,确保记录内容完整,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进一步提高党组执政水平,保证党组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50)如实准确完善地记录会议内容,并对支部会议记录开展自查工作,进一步完善支部会议纪录内容,规范记录格式,确保支部会议记录准确完整。
(51)由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工作,及时整理记录会议内容,并由股室负责人进行审核把关,对相关会议记录开展自查工作,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形成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52)巡察反馈以来,我局严格会议签到制度,仔细核对会议出席人员,确保会议签到表与会议记录中的出席人员一致;设置AB角,确保记录人在会议期间全程参与,准确记录会议内容。
(53)2024年10月23日-10月25日,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参加区直机关工委举办《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暨党务干部政治、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通过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推动党务工作更好地完成。
(54)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加强与退休党员的沟通交流,退休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员大会等党组织活动,均向党组织提交请假条,动态掌握退休党员情况。
(55)创新退休党员管理方式,通过微信群等信息化平台,及时向退休党员传达党的政策和组织活动信息,方便他们参与党内政治生活。
(56)根据组织生活会的要求,切实开展相互批评,领导班子发挥带头作用,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检查,认真撰写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57)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中,支部书记和支委带头,全体党员按顺序依次发言,逐个接受其他党员评议,在相互批评中深挖思想根源,指出彼此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不足。
(60)将红色教育纳入2025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2025年1月21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榜样9”,通过树立价值标杆、弘扬社会正能量,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发广大干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热情。
(61)2025年1月,已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向上级党委足额补缴党费12元,并及时在单位进行公示。
(62)2025年2月,根据区委组织部“工作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标准,按照要求填写《2025年度党员交纳党费核算表》,将应列入党费
交纳标准的收入填表核算,准确计算出党员党费并将相关数据上报给上级党委和组织部审核。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做到足额缴交党费。31.针对“未按月收缴党费”的问题。
(63)2025年1月以来,严格按照党费收缴流程规定的收缴时间,每月月初按月足额收取党费并及时上交党委,且做到
交纳党费后及时公示党委收据,在党员《党费证》上做好记录,自觉接受党员监督,做到党费收缴公开透明。(64)2025年1月以来,建立党费收缴台账,设立专门的党费收缴清单,记录党员的缴费情况,包括缴费时间、缴费金额等,做到“每月一台账”,并将党委收据、收缴清单、公示照片等按月整理装订成册。
(65)2025年1月以来,推动了党费收缴电子化,充分运用电子支付工具,通过银行转账向上级党委
交纳党费,并打印转账电子回单,切实做到党费实缴时间与上交党费清单日期相符。(66)2025年1月以来,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在收取党费前,做到核实党员的组织关系是否已转入本单位,对于组织关系未转入的党员,及时告知其原党组织交纳党费,或由原党组织开具党费
交纳证明后,再在新单位补交差额部分。33.针对“执法力量培育不足”的问题。
(67)2024年7月,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干部参加国家统计局组织的统计执法证考试,积极推动干部加入到执法队伍。在引进干部及人才工作中,将持有统计执法证人员作为优先考虑对象。
(68)2024年以来,严格执行《福建省统计条例》第十一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计人员的调动,应当征得县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同意”规定,对乡(镇、街道、场)统计人员实行报批管理,切实推进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2024年共报批15人,其中编外人员占比13.3%。今后将每季度跟踪乡镇统计人员变更情况,督促乡镇任用编内人员担任统计专业,针对编外统计人员占比较高的乡镇,建议在每年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时,尽量设置招考统计专业岗位。
持续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逐渐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紧抓各部门、各岗位在巡察整改中的职责不放,确保巡察整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定期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由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对整改成效不明显的问题进一步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推动整改落实常态化。
坚持整改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完成情况: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组织并且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制定详细的推进计划,明确阶段性目标和时间节点,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到位。
深入剖析巡察反馈问题产生的根源,查找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将巡察整改与统计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通过巡察整改,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的品质,推动各项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通信地址:漳州市龙海区石码街道人民路59号,邮政编码:363199;电子邮箱。